有效教学:教程与学程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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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课堂教学,还是课程管理、教学管理,要实现有效教学,需正确处理好教程与学程的关系,实现教程和学程的统一。
顾名思义,教程是指教学过程,学程是指学习过程。教程与学程是教学过程中教与学对立统一关系的两个过程,既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又有相互区别、相互对立。很多人常片面地误解教程与学程的关系,只看到两者相互影响的联系而忽视其相互对立的区别,或只重视两者相互影响的联系而轻视其相互对立的区别。如,从时间上看,教程和学程不是对应的,教程按课程安排可分为课堂教学过程和周、学段、学期、学年、阶段教学过程,但学程不能简单地对应教程,学程除了学生接受课程安排的教学的学习过程,还有课外课余自习时间和过程;从产生效果上看,教程和学程也是不同不对应的,教程中导入、新授(新学)、小结、巩固等环节,在学程上不一定产生对应的效果;从主体上看,教程的主体是教师一个人,但同一过程的学程的主体却是几十个或更多的学生,教师的教学表现不一定都被所有学生接受,更不用说对于几十个个性鲜活的学生了。
因为没有处理好教程与学程的关系,在现实学校教学中,常常存在学校的课程管理、教学教研管理和个人的备课、教学过于关注教师怎么教而忽略学生怎么学、重视教师教学表现而忽略学生学习效果等重师轻生、重教轻学的情况和问题,如很多的研讨课、示范课因此变成作秀课。近些年,在新课程改革的影响下,人们开始重视学生学习的主体地位,出现了翻转课堂、导学思维教学等可喜的新教改实验,但由于教改的支撑点没有抓住如何处理教程与学程的关系而渐渐消失。还有一种情况,把重教轻学颠覆为轻教重学,如主张把教程转向学程,甚至主张教师写学案等,表面是重视学程,实为严重割裂教与学关系,是对教学基本常识的无知。
经过多年的教学实践和观察,个人认为,在教学过程中,要实现教程与学程的统一,实施有效教学,需坚持和把握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一)回归学习主体,提高自我学习。在教学中,学生是教育对象,也是学习、学程的主体,教师是教程的主体,所以教学矛盾的主要方面应该是学生而不是教师,教师的教是为学生的学,最终,教学任务要通过学生的自我学习来完成,教学效果要通过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学习结果来体现,所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学习是有效教学的决定性内在因素。这就要求,教师在教学中要紧紧围绕学生这个学习主体,既要考虑教师怎么教,也要考虑学生怎么学,更要考虑教和学怎么更好融合,真正激发学生学习动机、引导学生自我学习。
(二)遵循学习规律,提高学习效率。学生的学习是有规律的,包括人身心发展规律、认识和实践规律等,人(学生)的知识、认知、技能、情感等不是在一堂课或一周、一学期、一学年即时产生、完成或形成的,而是需要一个不断经过实践检验、积累积淀、反反复复的过程。事实上,学生大量的知识是在课外课余时间通过自我学习而完成的,这是规律所然,我们的教学工作需遵循这些规律,着眼于学生的自我学习设计和实施教程,而不是自以为是地强输强灌。
(三)尊重个体差异,落实因材施教。因为教学任务要通过每个学生的自我学习来完成,要实现教程与学程的统一,在现实的班级授课中,客观上要求教师要尊重学生个体差异,因材施教,因人施学。因材施教,是指教师在教学中要针对不同阶段不同班级不同层次的学生而施教。因人施学,是指教师要把因材施教进一步指向每一个学生的学习,激发每个学生自我学习的动机,指导和帮助每个学生自我学习。从这个意义说,教师在教程中不能只面向班级群体,更多需要面对每一个学生,教学行为不仅是统一授课,更多是的个体辅导。
(四)重视学习全程,引导自主学习。正如前面所分析的教程与学程的不对应性,教程的课程任务,包括课堂教学、阶段教学,只是学校和教师落实的课程要求,学生要完成课程要求,需要一个在教师引导和帮助下通过不断反复的自我学习过程,且每个学生的完成时间、完成程度也不同。所以,要实现教程与学程的统一,无论是课堂教学,还是阶段教学,要求教师要树立学程意识和学生自我学习观念,重视学生的学习全程,在教程中注重引导和帮助学生自我学习。从这个意义上说,教程不只是课堂时间,而应是一个引导和帮助学生完成课程要求的课内课外全程。现实中,我们去判断和评价教师的教学工作,要以每个学生是否完成课程要求为最终标准,而不是停留在教师怎么完成课程要求,更不能停留在某一课堂,教师完成课程任务不等于学生完成课程要求。
(海南省海南中学    钟王群)
2021年3月9日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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